正值清明节来临之际,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《2015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,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,现将2015年清明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明节放假时间定为4月4日至4月6日。
二、各部门接通知后,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,并将各部门值班表于2015年4 月2日下午17:00以前报办公室。
三、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,认真落实单位突发事件预案制度,切实做好单位防火、安全、保卫等工作。
办公室值班电话:51503525
北京市雷闪防雷设施检测服务中心
2015年4月1日